福建公司2025-2027年后勤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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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公司2025-2027年后勤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406N49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龙岩市、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福州市、宁德市、三明市等福建公司所辖区域44个站(库)点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满足福建公司员工生活需要,为福建公司本部(福州);龙岩作业区(龙岩境内)的长汀分输站(无人有驻地)、龙岩站、龙岩分输清管站;漳州作业区(漳州境内)的漳州分输清管站、角美分输站(无人)、程溪联络站(枢纽)(无人)、天宝分输站、南靖分输站;漳浦作业区(漳州境内)的旧镇分输站、常山分输站、诏安末站、港尾分输站(无人);厦门作业区(厦门境内)的海沧分输站、同安分输站(含厦门维抢修中心)、石湖山站、东孚站;泉州作业区(泉州境内)的泉州分输清管站、南安联络站、东田站(无人)、安溪分输站、南安分输站、永春分输站、德化分输站;莆田作业区(莆田境内)的莆田分输联络站、仙游分输站;福州作业区(福州境内)的福清分输站、福州末站、青口分输站、营前分输站、琅岐分输站、连江分输站、罗源分输站、兴闽站;宁德作业区(宁德境内)的宁德分输站、双木洋分输清管站、福安分输站、柘荣分输站(无人)、福鼎末站;三明作业区(三明境内)的尤溪分输站、南平分输清管站、沙县分输站、三明分输清管站及泉港油库(泉港境内)等44个站(库)提供后勤就餐服务。(其中5个无人站、三明作业区4个场站、有其他后勤依托的5个站及本部食堂需要视后续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服务,漳龙、漳诏、福鼎线的14个场站需要待原合同结束后转入本项目执行,预计为2025年7月)。
福建公司2025-2027年后勤食堂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2-12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后勤食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及厨房设备设施管理等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 具有在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后勤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范围至少包含食堂服务,如不满足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查询截图)。 (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其他工作。1)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具有1项后勤食堂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中后勤服务范围至少包含食堂服务或餐饮类内容,如不满足为无效业绩)。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署页等内容),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2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人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须满足服务人员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1 14: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7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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