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2024年上海动车段宁波所和杭州所计算机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2024年上海动车段宁波所和杭州所计算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107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2024年上海动车段宁波所和杭州所计算机采购招标人为上局-上海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上海动车段宁波所和杭州所计算机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产品的生产或授权代理企业,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优先提供2022和2023年度,若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还在进行的投标人,可注明后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品牌授权证书、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1份及以上的同类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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