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公司投资自营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项目(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海南
-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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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公司投资自营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项目(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项目(三次)(编号:gkbz20241121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项目(三次) | 融通地产(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项目(三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海南省海口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内容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采购公告指定网站中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近5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商业地产/房地产项目新媒体运营和推广设计服务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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