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水电四局市政分局青海省中医院河湟院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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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69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青海省中医院河湟院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商品混凝土 材料,计划使用项目 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为青海省中医院河湟院区建设项目四期工程,新建单体为后勤楼(包含:污水处理站设备房、洗衣房、食堂、总开关站、锅炉房)。各指标具体数据详总图子项。本项目子项后勤楼、污水处理站为多层公共建筑(包含地上污水处理站设备房、洗衣房、食堂,地下总开关站、锅炉房),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高度10.60m,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占地面积均为675.72㎡,建筑面积为3136.88㎡,计容面积均为1296.39㎡。
2、商品混凝土材料现场交货价,包含原材料、材料出厂价、泵送费、生产加工、包装 、 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费、运杂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 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6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防腐 | m³ | 397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85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686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P8 | m³ | 41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P8 | m³ | 2759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P8 微膨胀 | m³ | 42 | |
合计 | 5710 |
4、交货时间:暂定2024年12月25日-2025年08月25日。按招标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7、付款条件:
7.1支付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 þ 银行转账 þ 在线支付 þ 银行承兑 þ 供应链融资 þ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8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需方要求于当月20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
7.3甲方按上述约定的方式按月办理货款进度结算,并在结算单办理完后次月开始支付本期材料结算价款的70%,剩余货款并入下期结算货款支付,以此类推,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到总结算价款的80%,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后支付到总结算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
7.4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并持《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检测报告需分别提供7天与28天的)。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商品混凝土材料合同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2024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水电四局市政分局青海省中医院河湟院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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