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百泰铁路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站南侧生产设施道路及围墙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
竞争性谈判
内蒙古百泰铁路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站南侧生产设施道路及围墙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GS-WZ-2024-06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百泰铁路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站南侧生产设施道路及围墙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百泰铁路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标的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资格。 3.供应商熟悉铁路系统办事流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风险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供应商需具有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供应 1 个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需提供清晰可见合同扫描件。 6.供应商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供应商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及平台列入“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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