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1-352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将军帽海域使用权变更业务咨询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 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服 务 期: 暂定合同生效后6个月(如遇因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裁决等非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要延长服务期的,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服务期)。
2.6 招标范围: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完成该海域使用权的变更工作,将海域使用权人由A公司变更为B公司,不含应由A公司或B公司向行政审批部门缴纳的任何费用。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梳理海域使用权人股权变化有关资料、福建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程序,协助招标人开展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的程序事务性等工作、出具专项分析意见与解决方案,完成海域使用权证变更可能涉及的谈判、磋商、商事仲裁代理、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全程参与仲裁)、证据收集、法律分析论证、案例检索等全过程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有效业绩以落款日期为准),代理过海域等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争议的类似诉讼或商事仲裁业绩1项(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合同文本扫描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首页、能反映项目范围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少于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2人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年限)。
2、其他要求:投标人执业律师总数不低于50人(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证明或公示截图或执业证书等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