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站购置静态LED标语文字异常检测系统项目采购公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州车站购置静态LED标语文字异常检测系统项目采购公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CZ2024112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广州车站现就广州车站购置静态LED标语文字异常检测系统项目采购公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建设规模 购置一套静态LED标语文字异常检测系统。 二.项目质量服务要求 1.参数要求:①系统在所有情况下(包括正常和异常)的识别正确率不低于95%。②系统未能正确识别出实际存在的异常情况的比例不超过1%。③系统将正常显示错误地识别为异常的情况不超过1%。 2.规格要求:①图片、数据记录保存≥90天,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可运行的比例需达到99.9% 。②系统从发生故障到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平均时间需≤30分钟。③系统连续无故障运行的平均时间需≥10000小时。 3性能要求:1.系统开启时,当检测到静态LED标语单个字体区域损坏超过5%时,系统需要发出异常报警。2.要求系统在≤300,000 ms内完成一次完整的检测。异常报警时,3.系统发出警报或通知的时间延迟≤100ms。5.图片、数据记录保存≥90天,4.其他要求:保证质量,系统必须具备连续可靠的运行能力,运行可靠,供应商提供两年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在平台注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⑤参加类似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⑥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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