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个人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项目(标段二)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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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个人 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个人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个人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个人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
2.2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全省个人数字化营销活动客户权益服务,权益品类主要包含话费通兑卡、京东E卡、加油卡三类。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一:话费通兑卡;标段二:京东E卡;标段三:加油卡。本项目为标段二:京东E卡。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河北省内)。
2.4服务期:合同生效日起2年。
2.5拟中标供应商数量: 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模式,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拟 中标供应商数量各1家,备选供应商各1家。 投标人最多可参加三个标段中两个标段的投标,如参加标段数量大于两个,则取消其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3.3 投标人需具备与京东签署本项目涉及的京东类权益采购合同。
3.4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7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8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9 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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