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兴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FZ2024-XG-G09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兴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FZ2024-XG-G09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2024-XG-G0903
项目名称:兴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3358.46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单位完成基础设施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赣财购〔2022〕7 号)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留40%由中小企业提供,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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