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电建新能源公司华中区域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电建新能源公司华中区域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7090001001
1.招标条件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经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华中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计划容量:58万千瓦。(项目容量以招标人最终实际建设规模为准,不作为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的保证容量)
2.3 服务期限:36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框架招标范围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2024-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包含地上分布式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集中式风电、独立化学储能)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场区主体工程(含土建、组件/机组、独立化学储能等设备监造、安装、调试、场内设备运输)、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电站建筑和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配套储能、送出工程、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环水保施工、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监理工作符合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同时,应满足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附件一: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框采监理工作要求与履约评价办法》的相关要求。
工程整体质量优良,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1-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财务审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①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说明)。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自2021年至今承接过至少10个100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光伏电站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风电场、光伏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GPS测量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等。 (2)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或水利、水电、电力、环保监理资质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人员专业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