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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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133-2
-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业主单位: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开工时间2019年12月1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总工期:五年,本工程合同造价15.6亿元。
(四)工程概括
本项目位于贵阳市金华镇干井村,总体布局成带状,分为北区(A区)、南区(B区)及中区三个区域。项目总建筑用地面积120166.4平方米,项
目总建筑面积502249. 75平方米,容积率3. 0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7266. 21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22432. 8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
积27631.28平方米(配件12班制幼儿园及24班制小学),地下室建筑面积145090平方米。居住总套数2834套,停车位3458个,包含项目主体工程
和配套设施(水、电、绿化、小区道路等)全部建设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沥青混凝土LQT-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
业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行业质量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 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 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 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
制交 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 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
或仲裁 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 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
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 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将纳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到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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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98161732245642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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