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外运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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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土石方外运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J-GDGS-ZHGL-JXZL-2024-0 2)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主要沿新滘路、科韵路、广园快速路、下塘西路、飞鹅西路、人民北路、流花湖公园、康王北路
、荔湾路、荔湾湖公园、芳村大道、广纸路、工业大道及新滘西路,之后返回至新滘路,形成闭合的环;线路全长约45.7km(按照批复最新初步设计方案,原支线并
入主线),设控制中心1座,其中:主线42.6km,支线3.1km。全线共设工作井44 座(主线40 座,支线4 座),平均井间距约1.04km,线路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管廊断面为5.4米圆形内径,分为上、下两舱,入廊管线为给水、电力、通信等三类管线。综合管廊三分部负责承建区段为45#(含)-支1#新增盾构井(含),2#井
取消,共7个工作井6个区间。45#-46#区间长994.448m,46#-1#区间长1192.352m,1#-3#区间长987.224m,3#-4#区间长977.24m,4#-5#区间长723.296m,5#-支1#区
间长1133.015m,区间总长度6008米。
1.3谈判内容:装修主材。具体规格、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
3:谈判公告附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装修主材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2.1.1竞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可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1.2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
2.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 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
违约。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 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 期的
竞标人及在关注类名单内的竞标人参与投标。
2.1.6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
盖生产商公章。
2.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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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08001732247573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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