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4-55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2024-55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13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55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1,2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55 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901,25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取旧件,十二个月内将合格主减送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55 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4-55 返厂送修EC135直升机主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航材分销商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大修资质,或者拥有针对本项目的大修资质的伙伴(取得长期/短期的授权书或协议书);供应商单位能够提供至少一名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的维修基础执照的技术人员(供应商自有员工或聘用)。以上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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