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光泽县医院 委托, 对[350723]FZHJ[CS]2024004、光泽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光泽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3]FZHJ[CS]2024004
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4,000.00元
采购包1(周围神经检测仪、多普勒血流探测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40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采购包2(遥测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六)):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投标货物若属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投标货物若属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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