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智慧工地物联网专卡及设备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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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智慧工地物联网专卡及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PEC-FW-JCGS-01311-2024-01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回龙镇、新圩镇。
一、采购条件
本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智慧工地物联网专卡及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PEC-FW-JCGS-01311-2024-012),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智慧工地物联网专卡及设备租赁服务,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安全等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基础公司德庆花岗岩矿项目智慧工地物联网专卡及设备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肇庆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所需标准的实名制及视频监控物联网专卡系统安装到符合监测要求的位置,成功接入肇庆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并保证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含相关设备安装、维护维修及拆除。
2.3 计划工期:
暂定租赁期12个月,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财务及相关技术等能力,投标单位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或销售等相关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服务业绩或有正在实施的类似服务项目;
3.3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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