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管网自有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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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福建管网自有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TC-C-24010165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建省境内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招标人提供22台自有车辆的车辆驾驶服务。现有22辆车中,其中14辆车用于委托代建、整改使用。剩余8辆车中4辆在福州办公区用于参加各项会议、检查、委托代建项目监督及福建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等日常工作使用,4 辆在长乐-福鼎段用于项目尾项整改使用。后续随着招标人业务需求,可能调整驾驶服务车辆的数量。
2025年福建管网自有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5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2-13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为投标人提供22台车的车辆驾驶服务。后续随着招标人业务需求,可能调整服务车辆的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运输服务或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 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 信誉要求: 1、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截图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查询截图)。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须提供上述1)-3)项要求网站相关项查询完整截图,截图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期间的任意一天。上述存在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1、为招标人提供22台自有车辆的车辆驾驶服务,配备专职车辆管理人员1名。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如增减车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并按实际提供车辆驾驶服务及服务期限进行结算。 1)专职车辆管理人员: 专职车辆管理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车辆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负责对车辆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负责建立车辆管理资料,协助招标人办理结算等事宜。持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符合准驾车型C1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2)车辆驾驶服务人员 : (1)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持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符合准驾车型C1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2)投标人应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 55 周岁以下,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5 年及以上,5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5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无交通违法记满 12 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 20%、超速 50%或 12个月内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人品端正、驾驶技术娴熟,满足省内出差和派驻项目组及分输站驻站需求(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必须忠于职守,确保服务期间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严格服从招标人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招标人 QHSE 质量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公司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配的工作,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注意个人卫生,并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爱护车辆和各种设备设施。 (2)投标人须承诺与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准时足额为相关人员支付薪酬,严禁出现因拖欠工资导致服务人员消极怠工现象;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未与提供服务的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招标人将在合同结算时扣除 100000 元/人/次。 (3)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中提供服务的人员与其他招标项目提供的人员不存在重复(以纳入该项目的具体时间为准),若招标人核实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变更,且变更的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更换,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车辆驾驶服务人员日常工作地点为福建省内,由招标人提供办公场所。为满足公司生产用车需求,会产生本部、项目分部、分输站间的调换及异地公务出差。因招标人异地公务出差产生的服务人员的住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异地公务出差住宿参照招标人住宿标准,投标人需对异地公务出差住宿费用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做好监督),以不含税金额据实合并至服务费结算。 (5)投标人承担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的薪酬及五险一金、雇主责任险、奖金、工龄补贴、出车补贴、餐费、误餐费、通讯费、零星停车费、补胎费、洗车费、安全奖、行车及公里补贴、上下班交通费、体检费(含年度体检及职业健康体检)、工会费、培训费和车辆管理杂费、异地工作补贴、冬夏雨季高低温补贴、夜间加班/值班增加费、周六周日节假日工作加班费、驾驶员工作服、增值税发票税费等所有薪酬福利及劳保费用;相关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或提供车辆驾驶服务期间的餐饮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发生的餐饮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6)投标人需给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和防止不必要的伤害,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且在 3 日内执行完毕,替换人员应经招标人审核。产生的一切纠纷与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须提供5、人员要求中其他要求(1)-(7)项要求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2 16:4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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