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传感器定期检定(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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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传感器定期检定(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传感器定期检定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5-CGN-241115566 、 SXZB-2409237311JNF2373/01C ) , 已由 晋控投资字 [2024]59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项目融资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通过对煤矿瓦斯抽放系统传感器的检测,从而确保瓦斯抽采、环境监控的精准计量,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2.2 采购范围: 选择的服务机构应依据相关的计量技术规范对矿用瓦斯抽放多参数传感器、煤矿管道用激光甲烷传感器、管道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进行检测,并出具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报告。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传感器的检定或校准,并出具符合要求的证书,每批次检验时间不超过 7天。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完成传感器检定、校准工作后,按照要求出具检定、校准报告。检测完毕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校准,交付纸质版检定报告。(检定期间,保证送检设备性能完好,不被损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3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瓦斯抽采流量传感器仪器仪表检测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如果合同里没有高瓦斯或突出矿井证明内容,则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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