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临时设施劳务分包工程谈判公告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
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临时设施劳务分包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经建设单位批准,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雄
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为谈判人,对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临时
设施劳务分包工程进行竞标谈判。
2、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2.4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雄县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2128.66㎡
3.2竞争性谈判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控制价为不含税119.93万元,详见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临时设施劳务分包工
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5、竞标人资格要求
5.1.参与竞谈方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劳务资质。
5.2.参与竞谈方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5.3. 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5.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5. 参与竞谈方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竞谈方的人员履约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参与竞谈方需更换项目管理
人员,应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参与竞谈方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
端或玩忽职守的参与竞谈方任何人员,参与竞谈方应予以撤换。
5.6.参与竞谈方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
5.7.参与竞谈方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5.8.参与竞谈方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5.9.参与竞谈方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
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参与竞谈方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保定市建委和发包人规定的
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发包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参与竞谈方。
5.10.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或技术变
更文件、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图集等完成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临时设施及标准
化分包劳务工程施工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7时
6.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北侧中铁建工集团雄县科创产业园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时间:2024年11月29 日 17时
6.3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9 日 17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227186451732267044830.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