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料件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料件公开询价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R2024-ZZH013-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物资工业集团-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料件公开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动力电池料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生产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商务条件要求: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要求 (1)包件允许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件评审小组需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在项目供货期内如成交人出现实际供货能力、质量、交货期等影响供货的情况,采购人可在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当中按照排名顺序更换成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数量;第一成交候选人需在5日内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样件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性能测试,达到采购方要求后签订合同;如未能达到采购方需求,采购方指派第二成交候选人执行,以此类推;直至三名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终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执行供货。 (3)所有包件价格含模具费、检测费、人工费、物料费、运输费等,因采购方技术升级造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质量保证期、质量检测及验收要求:质保期1年,物资质量进厂检验符合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参数附件1)。 保证金:需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7万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投标保证金的条例要求,若因中标单位个人因素导致弃标不返还该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返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单位信息: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账号:3700 1615 5020 5014 9536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车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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