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竞价销售公告
铜精矿竞价销售公告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铜精矿库存已达到 400 吨左右,具备批次销售条件。现就此次铜精矿竞价销售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标的物名称、数量及金额
标的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品位(含量) |
---|---|---|---|
铜精矿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 约 400 吨 | 铜:约 14% 金:约 3 克 / 吨 |
数量及品位(含量)以交易货物的实际计量、化验为准。
二、报价要求
1. 服务要求
报价人必须承诺保证能提供以下服务,如达不到服务要求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 1 )报价人车辆运力、车辆状况必须符合我方装车场地的要求。
( 2 )报价人必须做好产品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运输途中产品的安全。
( 3 )报价人应确保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能正常提供运输服务。
2. 报价要求
以中国平台报价为准。
3. 其他要求
( 1 )货物的计量、质量及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见附件)。
( 2 )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让或部分转让。
( 3 )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且投标系数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不得更改的一次性报价。
( 4 )投标人需先缴纳 5 万元保证金方具备投标资格;中标人必须缴纳 20 万元(贰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若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将取消相关资格。保证金需缴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 201100101010110058401 , 收款人: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三、报价时限及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00 ;评标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5:00 。
2. 在报价时限内参与网上投标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 。
四、评标方式
1. 铜与金分别计价,两者相加即为货物价格。
评标时,铜单价、金单价分别以评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最近交割月铜期货日结算参考价 A 、上海黄金交易所日交易( Au99.95 )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B 为依据;假设产品的铜品位为 14% ,金含量为 3 克 / 吨,根据投标人投报的折算系数(铜 C% ,金 D%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格(评标价格不作为合同实际履行价格):
铜精矿的销售评标价格 =A × 14% × C%+B × 3 × D % 。
按以上规则计算出的价格作为投标价格并从高到低排序,价高者中标。
2. 投标时铜折算系数 C% 必须大于等于 68% ,金折算系数 D% 必须大于等于 66% 。
3. 投标报价前二名分别为中标人和备选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
1. 中标人应在评标结束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范本见附件),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缴足预付货款;缴足预付货款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铜精矿的提货,否则,我公司有权处置中标人未提货的铜精矿。未及时签订合同及未及时缴足预付货款的中标人,将被列入公司招标管理黑名单,禁止以后参与公司此类项目的投标,并扣除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将按法律规定追偿。
2. 如果第一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依序确定备选候选人作为拟中标人与其商谈,若商谈成功则报公司审批后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否则重新予以招标。
六、其他
1. 本次招标价格仅指本批次铜精矿。
2.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五矿矿业(安徽)运销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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