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斗轮机采购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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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第1批)辅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响应。
1、项目编号:TC2413NE8
2、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第1批)辅机设备采购
3、项目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
4、项目分包:
分包01:磨煤机
分包02:给煤机
分包03:电除尘器
分包04:一次风机
分包05:送风机
分包06:引风机
分包07:脱硫岛
分包08:高压加热器
分包09:除氧器
分包10:给水泵
分包11:给水泵汽轮机
分包12:凝结水泵
分包13:汽机房行车
分包14:主变压器
分包15:凝结水精处理设备
分包16:刮板捞渣机及渣仓
分包17:斗轮机
分包18:碎煤机
分包19:表面式自然通风间冷系统
分包20:滚轴筛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分包01-分包06、分包08-分包13、分包15-分包20:
5.1.1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1.2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参与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5.1.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1.4供应商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本次采购相同设备应用于600MW及以上至少4台机组国内业绩,同时具备应用于至少2台机组的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无质量问题承诺函及业主证明),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5.1.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1.6 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进口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5.2分包07:
5.2.1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2.2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2.3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参与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5.2.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2.5供应商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超超临界660MW等级及以上脱硫岛合同业绩,且至少1项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在总承包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需提供无质量问题承诺函及业主证明),已证明安全可靠;
5.2.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2.7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进口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5.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5.3分包14:
5.3.1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3.2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参与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5.3.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3.4供应商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销售、设计、制造至少4台75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变压器合同业绩,同时具备至少2台75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压器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无质量问题承诺函及业主证明),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5.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3.6 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进口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5.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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