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集团公司数字化底座建设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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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团公司数字化底座建设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2024年集团公司数字化底座建设规划项目(编号:gkzb202411220002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年集团公司数字化底座建设规划项目 | 2024年集团公司数字化底座建设规划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合法运营连续五年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非外资投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内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情形且在处罚期内,或能够提供由实施处罚部门出具的允许参加相关领域装备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相应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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