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沾益、马龙片区内电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的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包2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
-曲靖市
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沾益、马龙片区内电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的: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包2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采购 编号: XJZB-2024-10-76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沾益、马龙片区内电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的: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包2二次招标) , 招标人为 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具体适用单位为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建安企业 , 项目资金来自 公司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大集体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业务,提升劳务分包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拟确定一批劳务分包商为公司所属需求单位提供 2025-2026年度劳务分包服务。
本次招标的结果适用于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建安企业(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 2025-2026年承揽的云南电网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服务 。
2.2 招标范围 : ( 1)曲靖曲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沾益、马龙片区2025-2026年承接的云南电网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服务。
( 2)招标内容包含曲电投公司所属单位承接的电网工程需要劳务分包商配合开展的劳务协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2064001-2023)中“附录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劳务分包范围内容如下:
A.输变电工程:
①变电站工程劳务协作;
②线路工程劳务协作;
③电缆工程劳务协作。
B.配网工程:
①配电站(开关站)工程(配电装置安装及调试)劳务协作;
②架空线路工程劳务协作;
③电缆线路工程劳务协作。
C.生产项目:
①技改项目(变电类技改项目,线路改造类技改项目,电缆改造类技改项目,通信改造类技改项目)劳务协作;
②修理项目(除配套主体工程实施所需的带电作业及零星土建工程外),其他所有立项工作内容劳务协作。
D.营销项目:
①技改项目(计量装置及终端改造、低压集抄建设/改造劳务协作;
②修理项目(计量装置批量更换、计量装置急修)劳务协作 。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曲靖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5 招标 分类 : 框架招标 (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已下达项目任务书的须项目竣工结束。有效期满至下一年度框架合同未签约前,经双方友好协商框架合同有效期延期,但最长延期不超过3个月 ) 。
2.6其他补充说明: ( 1)交付时间: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 2)质量标准和要求: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通过各级验收合格,施工质量及资料达到国家标准,工程安全要求: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 3)履约:如果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未能按时履约项目工期要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滞后,已严重影响招标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其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如果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
2.7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备注:( 1)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实际量为准。
( 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下的多个标包投标,也可以中取多个标的,但每个标的下仅允许中取1个标包。如投标人在某标的下的某标包中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该标的下其他标包中不再推荐为中标人候选人,以此类推。
若投标人在第一次招标时已经在标的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马龙第一分公司中取任意一个标包的,本次招标将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3)技工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高低压电工特殊工种(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项目情况要求提供),必须持有相应证件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方可视为技工;除此之外的其他工种均为普工,普工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 4)为保证招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本次框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照各标包中预估金额2%缴纳,通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权利业务的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的要求执行。
(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按照合同金额的8%缴纳,通过银行转账、保函等形式在中标后按照合同主体方交纳至指定账户,按照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时间返还。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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