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非法冲滩拆船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委托, 对[350981]YXZB[GK]2024002-1、福安市非法冲滩拆船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安市非法冲滩拆船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YXZB[GK]2024002-1
项目名称:福安市非法冲滩拆船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非法冲滩拆船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为保证鉴定工作如期完成,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损害调查工作;60个日历日内完成鉴定评估工作;90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投标人应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或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列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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