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生处空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EU-ZB-240904(CLF24JS01QY34)
项目名称:东南大学学生处空调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4.37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37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南大学信学生处需配套采购空调设备,3匹吸顶机4台,5匹吸顶机22台,5匹风管机6台,1.5匹挂机20台。主要配置及技术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 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 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8. 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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