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2025年年度计划-NGM4.4打磨机配件等项目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5 年年度计划 -NGM 4.4 打磨机配件等
项目编号: WTJCZJ2025K-0 11
包件及拟成交人: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人 |
1 | 2025年年度计划-NGM 4.4打磨机配件等 | 邢台市兴运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2 | 新疆同创盛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3 | 邢台市兴运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
4 | 新疆同创盛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5 | 邢台市兴运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
6 | 河南鸿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 |
7 | 邢台市兴运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1 、公示期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8 时止。
2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号(原铁路科学技术研究所)
电话: 0991-79 20639 电子邮件: wtjzbb 10 @126.com
4 、 异议人提起异议 须 提交异议函 () ,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22 日
物资采购异议函 (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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