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西安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4】-ZBDL0164
项目名称:西安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4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0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60000.00元
采购内容: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1台,超级微波消解仪1台,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4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10000.00元
采购内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1台,微波消解仪1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1台,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36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60000.00元
采购内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1台,微生物鉴定仪1台,原子荧光价态分析仪1台,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合同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25000.00元
采购内容:液相色谱仪1台,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生物显微镜1台,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2)绿色发展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