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石灰(2410)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TC10243620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4 年 12 月 13 日 10 : 00
-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石灰 (2410) 采购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本项目包含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使用的 生石灰 。 本项目包含生石灰的供货、装运、卸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预计消耗数量 6000 吨,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与中标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供货有效期为 12 个月。 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 综合评标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 , 在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启动备选供应商。启动备选供应商时由招标公司向备选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1.2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其他要求: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 , 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标的物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买方生产波动,由此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的货款差价,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 12 个月内 ,根据买方需求分批 次 到货,接到买方通知 2 日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乌审召 工业园区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 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
2.5 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具体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耽误买方生产需要,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损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发生由于卖方原因耽误买方生产需要 , 则在本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该笔履约保证金。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按每月实际发生量结算,每月 25 日为当月供货计量截止日(以买方地磅计量单为准),当月核对本月供应数量,次月开具本月货款全额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100%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格要求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 1 份的生石灰(或 CaO )销售业绩;
3 .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 标 代理机构 获 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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