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医院关于中医科、康复科成立运动康复中心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1-22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永春县医院关于中医科、康复科成立运动康复中心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SZ-2024045-2
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关于中医科、康复科成立运动康复中心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采购的医疗器械分类对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 根据采购的医疗器械分类对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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