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河水电站生产楼防渗防漏改造
发布时间:2024-11-2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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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详见各项目概况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
2 | DNYZC-2024-11-01-954-02 | 24-02可河水电站生产楼防渗防漏改造 | 1.综合楼及会议室屋顶防渗漏处理;2.综合楼窗户更换;3.生活区大门更换;4.综合楼公共区域墙面翻新;5.综合楼老化电线更换;6.生活区网络改造;7.其它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40日历天,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业主正式通知。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通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
2 | 24-02可河水电站生产楼防渗防漏改造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9年7月-2024年7月)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3年及以上的生产建筑物施工或维修项目经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在投标人企业社保缴费证明;(6)投标人拟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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