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2024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委托监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委托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城固县亿腾时代广场1号楼二单元10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HYS20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委托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2024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委托监测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2024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委托监测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证书附表要包含相关检测范围。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