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港湾街道招商拓展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1-24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港湾街道招商拓展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明珠湾区江灵北路与凤凰大道交汇处明珠湾综合服务中心南区1楼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13
项目名称:港湾街道招商拓展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2.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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