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LZCG-2024-11-003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7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水质治理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提供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声明;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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