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青岛分公司水韵龙庭居住小区项目广告制作与宣传服务采购
山东
-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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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 青岛分公司水韵龙庭居住小区项目广告制作与宣传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 中国十七冶集团 青 青岛分公司水韵龙庭居住小区 项目 需要,现拟对工程需 招标 的 广告制作与宣传服务 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 本次招标 为 中国十七冶集团 青岛分公司水韵龙庭居住小区项目广告制作与宣传服务 招标 。(具体以项目部下发的任务划分单为主)
1.2工程建设地点: 山东省 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
1.3暂定 服务 期: 12 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 ;
( 3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用于该项目 广告相关资料手续 必须是合格 报告 。 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 5 ) 相关人员 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 6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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