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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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A-XBGD-24110003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第一标段:鄯善县火车站镇; 第二标段:库尔勒市孔雀河压气站、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公司2024年11月物资采购计划,新疆输油气分公司需采购一批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资金来源: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计划到货地点鄯善县火车站镇、库尔勒市孔雀河压气站、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采购一标段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2-16 10: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11月物资采购计划,新疆输油气分公司需采购一批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资金来源: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计划到货地点鄯善县火车站镇、库尔勒市孔雀河压气站、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 3.1.2 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经销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书。 3.1.3 供货商证书要求 a)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b) 光纤预警系统制造商应提供双软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 3.2 财务要求: 3.2.1 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2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3.3信誉要求: 3.3.1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2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4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3.3.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3.4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3.4.1 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b) 供货商所供产品应是制造厂生产的标准产品,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并且具有类似成功应用的业绩,最小应用业绩应不少于 3 个项目。供货商需递交真实诚信的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5.3 技术规格书应结合数据单一起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3.5.4 供货商对技术规格书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3.5.5 对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
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采购二标段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2-16 10: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11月物资采购计划,新疆输油气分公司需采购一批西部分公司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系统用物资(资金来源: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计划到货地点鄯善县火车站镇、库尔勒市孔雀河压气站、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 3.1.2 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经销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证书。 3.1.3 供货商证书要求 a)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b) 光纤预警系统制造商应提供双软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 3.2 财务要求: 3.2.1 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2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3.3信誉要求: 3.3.1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2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4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3.3.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3.4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3.4.1 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b) 供货商所供产品应是制造厂生产的标准产品,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并且具有类似成功应用的业绩,最小应用业绩应不少于 3 个项目。供货商需递交真实诚信的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5.3 技术规格书应结合数据单一起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3.5.4 供货商对技术规格书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3.5.5 对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5 11: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2 1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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