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度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HQ-G2024-0094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其中一标段:禽蛋肉类(冰鲜/生鲜)、水产、冷冻品、奶类,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二标段:粮油米面类、干货调料类,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三标段:果蔬类,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
2024年度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注: 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中标顺序:同开标顺序。本次采购分为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对某一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全部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得标上限数为1个标段,开标时将按标段号正序的顺序进行开标。递交第二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不再具有第二标段的得标权;递交第三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不再具有第三标段的得标权。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
合同履行期限: 本服务自合同签订后次日生效,服务期一年。当某个标段的结算金额达到标段预算金额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标段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 批发业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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