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摄像手电(红黄)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摄像手电(红黄)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DDQ-2024-11-15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摄像手电 ( 红黄 ) 材料 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
二、 采购内容
包 1摄像手电(红黄)电池组件材料采购明细
包 2摄像手电(红黄)外壳组件材料采购明细
包 3摄像手电(红黄)充电板组件材料采购明细
三、报价人投标要求:
1.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渠道原装产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技术要求,质量可靠。如因供应产品质量所发生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的销售证明材料 。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前提供样品,技术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邮箱报价。本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请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人: 潘 先生;联系电话: 0531-824673 58。
3. 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材料的供应能力,满足要求及配套设备使用要求。
4.货物送达的同时应提供产品附带质量证明书 、 原材料质保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5.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一周内供货,交货地点根据合同指定地点定。
6.质量保证期: 24 个月 。
7.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 一年内支付货款的 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年内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
2.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
3.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率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才能参加报名、报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单:报价填写 不 含税价。报价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调试等相关费用。此报价为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符合要求后投标价最低者中标且中标价不高于本公司物资采购预算金额。
2.报价单要盖章(报价单见采购文件)。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起,报价截止时间前 将 投标文件 发送 邮 箱 ,邮件标题为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我方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
4 .投标文件 :包括报价单、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质证明材料。
5 .供应商未在平台报名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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