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起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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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
起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起吊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起吊设备。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防城港市,计划建造1、2机组。
2.招标范围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MH20循环水泵房起吊设备、非放射性生产废水厂房起吊设备、常规岛及BOP水工专业起吊设备和MH40化学专业检修起吊设备1、2号机组起吊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如表1.1。
表1.1主要供货范围及供货清单
序号56789 | 规范书MH20MH20MH20MH20MH20 | 型式5t5t5t10t10t | 设备代码 | 起重量10.5m5m4m6m4.5m | 起升高度 | 滑线/轨道长度/跨距55m18m10m4.5m8m | 采购数量11111 | 安全分级EEEEE | 抗震类别NSNSNSNSNS | 质保分级QNAQNAQNAQNAQNA |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5近18个月(至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3.6近36个月(至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7近60个月(至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上海核工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起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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