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创建活动公益宣传及氛围布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创建活动公益宣传及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50号铭信大厦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TC2024-026
项目名称: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创建活动公益宣传及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具体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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