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阳光文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室内装修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阳光文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室内装修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楼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GN-CZFW-241109
项目名称:阳光文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室内装修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53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53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