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三食堂门市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三食堂门市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42228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三食堂门市房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8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丰富学校食堂经营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本次将三食堂一楼室外门市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门市房建筑面积为64.42平方。项目投标要求:要求门市房经营项目为非餐饮、非娱乐,适合在大学校园经营的项目。该门市房年租金招标控制价为28,989.00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以上控制价为无效投标。中标人中标后只能经营一个主营项目,不得超范围经营其它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经营合同。
2.甲方对门市房经营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预算金额:28,989.00元/年,投标报价低于以上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法》及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协议一年一签,到期后,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再续签下一年协议。三年有效期限到期后协议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3.2具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要结合主营项目特点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3.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5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无犯罪证明;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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