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公积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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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公积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CL-ZB-2461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慧公积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 出 资 比 例为 1 00 %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对 本招标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智慧公积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包含硬件设备,服务软件,基础服务软件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采购全部硬件、软件配送、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
2.5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相应的供应及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最终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1投标人须承诺:在与建设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建设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1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如厂商委托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采购设备中“(一)硬件设备”和“(二)服务软件”部分需提供《授权书》或《委托书》,“(三)基础服务软件”无需提供。
3. 1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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