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销售仓筛操作系统改造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销售仓筛操作系统改造 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销售仓筛操作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编号 JNC346-CG-241125454 、 SXMTZB2402F-1266(F) ),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项目为砂墩子煤矿销售仓筛筛分品种煤电控集中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包括 PLC 、上位机、上位机软件、现场 PLC 分站、 UPS 等内容。原先设备没有集中控制系统,导致生产设备处于纯粹的人工就地操作状态,设备停车的时候需要跑步到配电柜处停止设备,整个系统完全属于最原始的控制方式。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销售仓筛操作系统改造:
标段内容:砂墩子煤矿销售仓筛筛分品种煤电控集中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控制室新增 PLC 控制柜和操作电脑,现场新增 PLC 远程站控制箱,控制左右两条皮带上分布的出煤口设备。
2.3 服务周期:维修期限 60 天。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销售仓筛操作系统改造,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仓筛操作系统建设或改造或维护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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