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额济纳站区办公楼、天鹅湖西站房屋简易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竞争性谈判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
额济纳站区办公楼、天鹅湖西站房屋简易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 LHYYWXD- 20 24 - 30 )
- 招标条件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临河运营维修段零小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法,我单位拟就临策线 “额济纳站区办公楼、天鹅湖西站房屋简易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及规模: 额济纳车站房屋、车间办公楼、治沙车间办公楼、通信楼、职工食堂、天鹅湖西站房屋 ,铲除旧腻子、刮新腻子两遍 。
2.1. 1 项目 地点:临策线额济纳站区、天鹅湖西站。
2.1.2项目内容: 要求 施工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 2 工程投资预算: 工程面积约 17100㎡,预估算价30.47万元(含税)。
- 3 计划工期: 15 天 。
2.4 质量 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 单 项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施工 方 如 不能按期完工的,按逾期违约责任处理。对生产情况产生影响的, 施工 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2.5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事故。
2.6 其余要求: 1. 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试行)”管理办法; 2. 合同约定及 符合双方确定的实施方案 执行 。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 1实施单位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许可经营范围内应具备所投报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实施单位 在集团公司管内建筑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8:00 时 前 向 临河运营维修 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 .1 申请函。
5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 .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 .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5 近 三 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 .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5 .7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5 .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2)。
6 . 采购 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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