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2025年机关食堂餐厨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 机关服务所 2025 年机关食堂餐厨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 编号: ZTBZX-FW-202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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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受成都局集团公司 机关服务所 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 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 2025年机关食堂餐厨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项目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数量、 服务 时间地点等见 服务需求明细表 (见附件 2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成都市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 报价人2021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须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至少1个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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