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及大连热电厂2025-2027年锅炉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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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及大连热电厂2025-2027年锅炉检验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467 )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及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及大连热电厂2025-2027年锅炉检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简称华能辽宁分公司),项目单位分别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简称华能营口电厂)、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大连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营口电厂2025-2027年锅炉定期检验服务项目,包括全厂四台发电锅炉每年的定期外部检验工作。
华能大连热电厂2025-2027年二期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项目,包括二期3、4号锅炉内部检验,3、4号锅炉外部检验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检验机构),检测项目中须包含GD1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火电机组锅炉检验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