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镇太平村4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202301211002853、2061、3347、192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桥镇太平村4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编号:202301211002853、2061、3347、19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3
项目名称: 江桥镇太平村4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编号:202301211002853、2061、3347、1922)
预算编号: 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42424元 ( 国库资金:3842424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382379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江桥镇太平村4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编号:202301211002853、2061、3347、192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42424.00
简要规则描述: 机械拆除无证建筑物,机械拆除硬化地坪,机械挖僵土垃圾土装车外运处置, 外购种植土方回填,机械进出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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