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中卫分散式风电配套储能电站项目接入一、二次系统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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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中卫分散式风电配套储能电站项目接入一、二次系统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11-0-0441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中卫分散式风电配套储能电站项目接入一、二次系统设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投标人需按照现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宁夏电网整体规划及当地政府和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开展华能中卫分散式风电5.888MW/11.776MWh配套储能电站项目接入一、二次系统设计报告编制,包括勘察、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报告完善,并配合完成电网公司对报告评审,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同时根据评审意见出具审定版报告 。对华能中卫分散式风电5.888MW/11.776MWh配套储能电站项目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具体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测量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期间始终派驻至少1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勘察、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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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41166000005 | F0101011 | F0101011 | 1 | 项 | 2024-11-25 | 2024-12-30 | 2024-12-10 | 2024-12-30 | 2024-12-09 |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35kV及以上电力项目或储能项目接入一、二次系统设计报告编制业绩,至少有1个新能源项目或储能项目勘察设计类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踏勘证明,否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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