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一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定远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一包)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定远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 磋商 文件,并于 2024年 12 月 4 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dycg202411-015
项目名称: 定远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万元/年;三年合计180.00 万元 ;
最高限价: 一包 综合费率 100%, 二包 综合费率 100%,本项目采用综合费率报价方式,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 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管[2020]15号)文件精神,县机关事务中心拟实施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服务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公司补充保障公务出行,具体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4 .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①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 供应商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2024年 11 月 22 日 至 2024年 12 月 4 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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