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工建分公司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贺兰山路(东海裕祥-望月路)路基加固工程
安徽
-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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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 工建 分 公司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贺兰山路(东海裕祥-望月路)路基加固 工程 专业 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工建 分公司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贺兰山路(东海裕祥-望月路)路基加固 工程专业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201306-2024- GJ1125 - ZY -0 6 G J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区长三角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贺兰山路(东海裕祥-望月路)路基加固专业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 贺兰山路位于博望区,起于S314省道,终于松花江路,本次路基加固路段为东海裕祥至望月路段,桩号范围为K0+000~K0+544.948段,全长544.948m。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贺兰山路(东海裕祥-望月路)路基加固工程图纸范围内挡土墙工程、土路肩工程、植草护坡工程等。(具体以项目部的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 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 承包资质 叁 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网上查询 在投标单位注册,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 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 ( 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 .其它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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